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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东阳市低保标准提升至每月1050元

更新时间:2022-12-02 09: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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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阳发布

为稳步提升困难群众收入水平,持续加大兜底“提低”力度,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东阳市城乡低保标准统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和上年度低保标准,结合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进行测算,由金华市级统一进行调整。

目前,我市低保金实行补差发放,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家庭月救助金额=(月低保标准-月家庭人均收入)×家庭成员人数。同时,低保家庭成员还可享受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就业帮扶等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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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保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地户籍家庭。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浙里办或者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同时,全市低保边缘认定标准已从低保标准的1.5倍扩展至2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进一步扩大了低收入群体的保障范围。与低保标准相关联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也随之增长,由每人每月270元同步提高为每人每月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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