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08:58:08
3646来源:东阳政务网
按照《东阳市域购房补贴申领办法》的文件精神,凡在今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市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并签订购买合同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交易区窗口填写《东阳市域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后,可获得合同成交额(以契税发票为准)的1%电子消费券。购房补贴仅针对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人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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